李振忠:“尊敬的”去掉“市长”可以留下吗?
11月28日《广州》报道:市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市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活动)若干规定》,其中提出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格、规模、会期、经费的“五严格”要求,明确提出“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每年不超过15次”。此外,对精简会议议程也提出了详尽的规定:市领导讲话不超过50分钟,主持词和其他会议文稿不出现“尊敬的某某”称谓。 关于发言时间,领导定一个标准,普通发言人定另一个更短的标准,这本身仍然落入了形式主义和等级观念。而按照会议的功能来说,当然是普通发言人士完全可以超过50分钟,而领导的讲话则完全可以以更短的时间来计,这才符合会议功能定义。那么,该质疑的是,为什么市领导在全市性会议的讲话可以达到50分钟(8000字以内),而其他的单位代表发言人每人发言时间就不得超过8分钟呢?进一步的追问就是,领导讲话为什么非得超过代表发言人的发言时间?为什么要在讲话时长上赋予等级标准? 关于“尊敬的某某”,第一个追问就是,去掉“尊敬的”就不是“某某”了吗?尊敬的书记副书记市长副市长主任副主任等等一系列称呼下来,足以让入会者喘不过气来,那么,去掉了“尊称的”修饰词之后,剩下的“书记”“副书记”“市长”“副市长”等等称呼,果真就非得留下吗? 关于会议中的称呼,最简单的称呼为“同志们”。而按照西方传统的称呼则为“先生们”“女士们”,而无论是*内还是政府内部,确实无需再对某一个特定领导加称为“尊敬的”。然而,人们期待的会议会风科学的称呼事实上应该是统一为“同志们”。如果有外事和其他专门性会议场合则可以加称“同学们”或者“老师们”等等专业性称呼,如此以来,才体现了会议的功能性与平等性,而不是非要眼盯着领导然后来一个累赘式的“尊敬的李书记”或者“尊敬的王市长”。会议不是专为领导开的,而是为同志们开的,会议的受众是公众而非领导,会议的效果也要看受众和群众。那么,去掉“尊敬的”是一种平等理性回归,去掉“某书记”“某某市长”统称为“同志们”,则即是一种会风的删繁就简,又是一种会议功能性的回归。 政府“会多”,而个体的官员尤其是高级官员则形成了“泡会”累赘。一个官员如果将其参会的时间完全加起来的话,则可以按月来计算,即一年的时间当中,十分之一甚至以上的时间是在会上或者是在赶往会议的路上。如果再将会议日程安排会议材料准备会议场地筹备等等全部算起来的话,政府内部的某些部门则可以叫作“会议处”或者“会议科”。“会议解放”必须是一种去赘式解脱,才可能让政府功能回归服务。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每年不超过15次,则完全可以再压缩。市领导讲话不超过50分钟,少乎哉?不少也!
作者:李振忠
:罗莎)